晨报讯(记者 王海亮) 油价重回“8时代”,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随之调整。今天起,本市再次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,燃油附加费标准由2元/运次调整回3元/运次,上涨1元。
市发改委昨天发布消息称,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月25日零时起将汽油价格每吨提高300元。为有效疏导油价上涨对本市出租车行业的影响,经市政府批准,从3月1日起,本市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,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2元/运次调整为3元/运次,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。
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,去年以来,随着国际原油价格频繁大幅波动,国内成品油价格共调整8次。按照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工作机制程序和要求,本市“两升两降”四次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。其中两次上调分别是:2012年3月,本市92号汽油价格由7.85元/升上调至8.33元/升;2012年9月,92号汽油价格由7.62元/升上调至8.06元/升。
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违规收费、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,规范企业行为,采取综合措施提升首都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。
去年燃油附加费四次调整
3月31日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涨到3元/运次
6月18日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降回2元/运次
9月29日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恢复为3元/运次
12月5日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降回2元/运次
(原标题: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至3元)